为做好非洲猪癌疫情防控工作,10月31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第79号公告,就非洲猪瘟应急响应期间的监管提出要求。一是明确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要求,对车辆应当符合的条件和备案程序等作出规定。二是提高生猪运输过程要求,明确跨区域调运生猪的车辆应当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,运输生猪应当符合相应的动物防疫要求。三是强化生猪调运监管,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查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,发现运输车辆未备案的,责令改正。四是明确承运人应当履行对运输车辆清洗、消毒等动物防疫义务。五是承运人运输生猪时,应当为生猪提供必要的饲喂饮水条件,通过隔离使生猪密度符合要求,每栏生猪的数量不能超过15头,装载密度不能超过265公斤/平方米。当运输途经地温度高于25℃或者低于5℃时,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生猪发生应激反应。停车期间应当观察生猪健康状况,必要时对通风和隔离进行适当调整。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要求,一旦发现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清洗,承运人未附有动物检疫证明,且该案件未按规定备案,动物卫生监督该机构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《动物防疫法》说明处理。12月1日起实施全国范围内必须用厢式拉猪车进行运输,管理制度进一步得到规范,减少环境污染,车内必须带有消设备,是运输行业拉猪车所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,这种车通俗的成为厢式拉猪车,在我们公司书面语称之为恒温厢体式畜禽车。